程姓少年在臉書上說,網路行銷公司,「明明是有爭議的電子襪,結婚戒指,為什麼要帶上場?我實在不懂,中醫可以治療癌症嗎,這次韓國裁判強硬的給中華隊這樣子一個教訓,得癌症不能吃什麼,我個人看了非常痛快」。
判決書表示,公司外燴,程姓少年的言論引起公憤,網站行銷公司,被眾多網友撻伐辱罵,其中詹男PO文「等你告啊,台灣之恥」,程姓少年不滿,報警控告詹某公然侮辱,檢察官偵結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,並認為這是程「引發眾怒」而起,建議法官判緩刑,承審法官蔡志宏比檢察官請求的判得更輕,直接判決免刑。
蔡志宏法官說,楊淑君事件發生時,國內多數主流言論都質疑韓國裁判不公,程姓少年發表相反意見並開放網友瀏覽,應可預期可能引發多數網友不滿與反彈;詹男是在這樣的情境之下指他是「台灣之恥」,在法律上雖符合公然侮辱罪,但其實已接近評論性質,所以才宣告罪名成立的同時又免除其刑。
程姓少年除了控告詹男,也對其他10多名上網「公幹」他的網友,一併控告公然侮辱,目前仍在各地院審理中;刑法規定,公然侮辱可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,法界人士認為,其他被告多數可能判處拘役或罰金後宣告緩刑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