煞車鼓飛出殺人 司機判賠

李姓貨車司機於民國96年間行經國道時,團體外燴,煞車鼓脫落彈跳至對向車道,推薦外燴,刺中1台小客車副駕駛座婦人的頭部致死。最高法院日前判決通運公司與司機連帶賠償新台幣500多萬元定讞。

判決書指出,癌症治療方式,李姓貨車司機於96年間駕駛聯結車,生日蛋糕,行經中山高速公路往北方向時,戒指,因車輪煞車鼓零件老舊,訂婚戒指,金屬疲勞龜裂成3節碎片,得癌症要不要改吃素,其中1節彈跳到對向車道。

煞車鼓碎片擊中1台小客車的引擎蓋後,得癌症不能吃什麼,彈跳射穿汽車擋風玻璃,刺進副駕駛座王姓婦人的頭部,王婦送醫後不治死亡。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李姓司機徒刑6月,得易科罰金確定;被害家屬提民事訴訟,求償1000多萬元。

通運公司與司機辯稱,22公斤重的煞車鼓脫落在車道上,依照運動力學原理不可能由北上車道穿越南下車道,應是另1台綠色廂型貨車壓到鐵板後,才會彈到被害人車上,主張肇事與被害人死亡未有因果關係。

法院一審時未採信被告說詞,認為司機肇事與被害人死亡有因果關係,通運公司與司機應連帶賠償家屬600多萬元。通運公司認為,被害人家屬並非完全無謀生能力,認為賠償金額太高,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。

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, , , , , , , 。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。

回應已關閉。



大雅作業員
娛樂城出金
神岡人力銀行
豐原人力粗工
壽桃壽麵
台北桌上型飲水機
南投短期照護
沙鹿美甲課程
南投美體課程
蚊蟲叮咬藥膏
台中禮車推薦
台南遺產訴訟律師
台東一對一看護
手舉板
機車工具零售